长久律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参加版权诉讼案件庭审
近日,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彭心辉律师和刘皞辰律师一同代表客户参加了一起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案件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有关的批量商业性维权,裁判结果或将对于襄阳地区后续此类IP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案情简介】
委托人客户A系大学毕业不久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其开设的闲鱼店铺中出售了此前在其他闲鱼店铺购买的B公司开发的工程类课件(课件内容部分页面展示了B公司的注册商标)。2025年6月,B公司通过AI软件巡查时发现A售卖上述课件,随后安排工作人员假名下单以20元成本购买了上述课件的销售网盘链接及解压密码。
2025年底,B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A诉至襄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和商标权,同时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等。
另外,经公开查询可知,B公司以侵害著作权纠纷为由在全国范围内起诉案件超过200起。2026年初,长久律所知识产权团队接受了A的委托并代表其参与了襄阳高新法院的公开开庭审理工作,案件结果将于近期宣判。
【争议焦点】
1.权属证明
仅提供版权登记证书是否可以作为权属证明;B公司陈述案涉课件登记版权作品类型为“录像作品”,主张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否具有充分的权利基础。另外,B公司还主张商标侵权,案涉商标注册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2.侵权行为是否成立
录像作品的著作权具体内容有哪些?当事人主张权利用尽是否成立?B公司同时主张版权侵权和商标侵权,侵权行为是否成立?是否完成侵权比对?
3.赔偿损失
B公司是否提供了充足的经济损失证据和维权支出票据?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
【代理意见】
我们代表委托人A在法院开庭过程中不同意原告B公司的诉讼请求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抗辩意见;首先,我们认为B公司主张侵权的权利基础存在瑕疵,原告未能够举证案涉课件的原创属性文件、首发链接,亦没有提供案涉录像作品的底稿光盘完成侵权比对,而且原告代理人不能当庭打开原创课件,我们认为原告的起诉缺乏权利基础;同时,我们提出合法来源抗辩,亦指出录像作品的特殊性;其次,我们认为案涉引证商标在课件部分页面中的展示并非商标性使用,且案涉商标核定使用类别和范围与其指控的侵权行为不相符合,不构成商标侵权;再次,我们认为案涉索赔金额较大,但是缺乏计算依据,加上B公司在全国范围短期内批量起诉超过200起案件非法牟利属于不正当维权;综上所述,我们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
襄阳版权律师指出对于当下出现的较多批量维权案件,广大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时,建议理性应对,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属侵权的,尊重司法判决,维护原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相关应对方案,可以参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批量维权诉讼的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公正司法为立足点,重视知识产权法律应用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充分发挥裁判指引功能,不提倡、不鼓励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大规模提起诉讼并获取利益作为普遍商业模式。
【襄阳知识产权律师】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系襄阳地区一家历史悠久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除了传统的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顾问等传统法律服务外,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等逐渐成为襄阳地区律所的特色法律业务。
襄阳知识产权律师团队专业承接襄阳地区及周边城市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申请、著作权纠纷、商标申请、异议、答辩、复审;商标侵权诉讼;商标许可、转让;商标融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专利诉讼纠纷;商业秘密诉讼;不正当竞争纠纷;域名争议;知识产权运营;企业法律顾问等。
湖北长久律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承办了多起版权纠纷、商标侵权诉讼及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等知识产权案件,团队律师已经为多个企业、作家、画家、MCN、非遗传承人、电商达人、政府机构、商会、协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提供过IP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团队律师还多次受邀为襄阳不同地市市场监管部门、企业、高校和商会协会讲授知识产权法律讲座,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多样化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企业出海法律顾问服务等。
【作者简介】
彭心辉 律师,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曾在北京从事律师执业多年;专业领域:知识产权、诉讼仲裁、涉外法律、企业法律顾问等;
法律咨询电话:139 0727 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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